当前位置: 首页 > 建设项目验收公示·关于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年产9000万支兽用针头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

关于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年产9000万支兽用针头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年产9000万支兽用针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年产9000万支兽用针头项目

地点: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晏华路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北200米

建设单位: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
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2月11日

联系人:徐向田

联系电话:13905348702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齐河县龙牧兽用针头厂年产9000万支兽用针头项目验收报告.pdf

2、检测报告扫描件.pdf

验收意见.pdf




电话:18805340907 传真:0534-8391515 地址:德州三八路唐人对过冠达商务楼
站点地图
备案号:鲁ICP备1704539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