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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山东凤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年生产粉剂、散剂、预混剂、非氯消毒剂10吨项目的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凤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年生产粉剂、散剂、预混剂、非氯消毒剂1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年生产粉剂、散剂、预混剂、非氯消毒剂10吨项目

地点: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工业园区    

建设单位:山东凤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

公示时间: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7日

联系人:刘晓兰

联系电话:15969765666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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